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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公告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3-27 浏览次数:3804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jsjzi.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且中级职称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进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网上管理系统(http://www.jsbys.com.cn:8086)信息浏览页面,选择“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28日09:00—2019年4月1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28日09:00—2019年4月11日22: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3月28日09:00—2019年4月12日2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人民币100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方式: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

    1.专业技能考核

  所有应聘人员均应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水平。

  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技能考核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在专业技能考核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考核。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考核前,学校将对面试考核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考核。如出现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考核等情况,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考核人选。

    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成绩单、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考核的,均作为放弃面试考核处理。

    3.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 +面试×50%,总成绩满60分为合格。专业技能考核、面试考核、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889557

  联系人:肖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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