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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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从2009年秋季开始,江苏省全面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和认定,并由每年的春季认定改为秋季认定。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0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基本条件
  1、公民身份条件: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应是中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岗位及学历条件:
教师岗或全日制本科文凭,或具有硕士学位。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申请者须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
  5、教学任务要求:
  申请者须已承担或近期拟承担教学工作任务(有教务处和授课系部认可的1年内教学任务书)。
  6、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汉语言文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年满50周岁的申请者者,提倡使用普通话,不适用以上规定。
  7、岗前培训要求:
  申请者应参加省教育厅委托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新教师岗前培训,通过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8、身体健康条件:
  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报名要求
  1、目前学历学位条件合格、达到普通话水平要求、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并且近1年内有教学任务的人员可以申请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等工作将于9月份开展。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到所在单位报名,填写《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见附件1)。
  (1)“部门”填写本人所在单位。
  (2)“姓名”按照本人身份证填写,中间不留空格。
  (3)“性别”、“民族”、“政治面貌”按实填写。
  (4)“出生日期”填写格式为“****-**-**”,如1981-02-23。
  (5)“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6)“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7)“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填写全称)。
  (8)“职称”按实填写。
  (9)“申请学科”和“学科代码”,每人限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并只能在《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一览表》(见附件2)中选择;若是列表中没有的学科,以相关或相近的学科代替。
  (10)“本科是否师范”、“是否取得普通话证书”、“是否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近1年内是否有教学任务”等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符合免试条件的,填写“免”。
         3、各单位将申请人员登记表汇总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9月5日下班前报送人事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以下电子邮箱:yutao@xzcat.edu.cn
         四、时间安排
 
 2010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
内容
备注
1
2010年8月20-23日
确定工作日程
人事处
2
2010年8月23-24日
工作布置
下发通知。申请人员按照条件准备材料
3
2010年9月1-5日
各单位汇总报名,并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交汇总表至人事处
 
4
2010年9月11-19日
申请人网上申报,报送申报材料至人事处
有关表格网上申报时,http://www.jszg.edu.cn/front/index.jsp下载
5
2010年9月20-30日
组织体检、教学能力测试
医院、人事处、教务处
6
2010年10月8-10日
专家审查
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7
2010年10月11-15日
网报现场确认
人事处
8
2010年10月16-18日
公示结果
人事处网站
9
2010年10月下旬
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人事处

联系人:刘亚峰    电话:83889012
 

                                                                                                                    20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