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教职工岗位意识,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完成岗位任务,经学校研究,同意下发《聘期岗位任务书》。现将签订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签订的对象为此次受聘各类岗位的人员。
2、专技七级及以上和管理岗位人员的《聘期岗位任务书》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其他岗位人员的《聘期岗位任务书》由聘任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
3、此次聘任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其中:新来校人员自来校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4、《聘期岗位任务书》由受聘人员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5、《聘期岗位任务书》作为教职工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岗位任务书的签订工作。
6、岗位任务书一式三份,人事处、聘任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7、请相关单位于12月31日前将签好的任务书(一份)上报人事处。
8、专技七级及以上和管理岗位人员的《聘期岗位任务书》在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专业技术岗位八级及以下岗位的《聘期岗位任务书》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3.12.19
教师专技岗公示新.xls
其他专技岗公示新.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