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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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9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1455号)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开展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2014年符合升级条件的技术工人,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其技术等级证书核发的时间为2014831日。为做好今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3年被聘用在工勤岗位,取得了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申报初级工除外),并符合升级考核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人。

    二、申报条件

    技术工人升级考核坚持本人自愿和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的原则,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的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一)2013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取得本工种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并符合下列年限条件:工作年限20年(年限计算到2014年,下同)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13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未考取技术等级的、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三)为了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已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技术工人,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转岗的同等级工种培训。

   (四)对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人员,以及部队退役士兵分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等条件的工勤人员,对符合技术等级考核政策规定的,通过岗前集中培训考核后,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复核认定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证书。

   (五)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连续工作时间的限制,可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申报相应的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六)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各放宽条件仅限使用一次):

     1. 单位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优秀;

     2. 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考办”备案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 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

     凡符合放宽条件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文字材料证明,经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执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325日。

    (二)报名地点:人事处215室。

    (三)材料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学历证书、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各1份、近期彩色免冠一寸同版照片3张。

    (四)报名程序:首先由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复印件无效)并签署意见。各单位统计汇总后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报名统计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于325日将填好的表盖章后统一送交人事处215室,同时发送文档至邮箱yutao@jsjzi.edu.cn,联系电话:83889012

    (五)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2.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报名统计表

                                                                          人事处

                                                                       2014318

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doc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报名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