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4号)、《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技师、高
级技师推荐办法》有关要求,现将组织推荐我校职工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级技师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凡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5年以上,并在《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同一工种限推荐1名。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等级的专业证书。
3.按苏人发〔2003〕9号文件及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件要求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学习,并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4.任现职期间,在专业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论文(或文章)1篇。
5.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 ,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
6.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各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具体申报条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的要求确定(详见附件)。
二、技师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1.凡符合苏人通〔1998〕101号文件规定,且在考评工种范围内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2.名额:3人(原则上同一工种限报1名)
(二)申报条件
1.2012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2.按苏人发〔2003〕9号文件及苏人社发〔2012〕113号文件要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学习,并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3.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1960年底以前出生的,具有高中毕业证书即可。
各工种技师技术等级具体申报条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的要求确定(详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及办法
1.个人申报
符合高级技师、技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以及量化打分表。所在部门在审核申报人材料无误后,于2014年5月4日下午下班之前将申报人材料送至人事处。量化表发送至yutao@jsjzi.edu.cn,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今年申报。联系电话:83889012.
2.学校评议
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推荐。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择优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上级网站链接,请自行下载有关表格
www.jshrss.gov.cn/sy/zcfg/201403/t20140306_132539.html(高级技师)
www.jshrss.gov.cn/sy/zcfg/201402/t20140221_132176.html (技师)
人事处
2014年4月25日
量化评分表.doc
量化自评表.doc